2009年5月10日星期日

[阅读感]《神的记事本》第一卷



《神的記事本》(神様のメモ帳),2007年出版至今暫有三集,插畫家為岸田メル。我,藤島鳴海,高中一年級,十六歲的那年冬天,發生了一些事。不擅交際的笨拙的我,應該一如以往躲在自己的小天地中尋找自己的快樂。但,那個人,那一班人,向我伸出了溫暖而有力的手,拉我一把。她,他們都是有點古怪、令人不敢恭維的人﹕拳擊手、軍人、小白臉、黑道以及,尼特族偵探。雖然被稱為尼特族,但他們絕對不是「什麼都不會做」、「什麼都不想做」,只是活著的方向跟我們有點不同而已。那年冬天,我見識了也明白了這一點,我也踏出自己的一步。


——这是我十六岁那年冬天的故事。
「我不是普通的侦探,是尼特族侦探。搜寻全世界,找出死者的话语。」统率聚集于暗巷中尼特族的「尼特族侦探」——爱丽丝如是说。

高一那年冬天我和彩夏卷入的怪异事件,以及侵蚀都市的恶质毒品「ANGEL·FIX」,所有一切的谜底都是由足不出户的少女侦探爱丽丝所解开的。

「了解真相可能会破坏你平静的生活,即使如此你还是想知道吗?」

因为我的回答,平日无所事事的尼特族为了解决案件而出动了!

描写尼特族青少年有点不堪、有点可笑,又带著一丝丝哀愁的青春故事。

我一直都是一个人,脑袋空空的,觉得人生就是随波逐流地度过。

然而,那年冬天我遇到了很多人。

拳击手、拉面店老板、军人、小白脸、侦探、黑道和学校同学。

大家各自怀着内心的空虚,有时候相互依靠,有时候吵吵闹闹。

即使如此还是靠自己的力量往前走。

我稍微觉得:自己也可以这样过日子吧!

学会像普通人一样欢笑,像普通人一样生气,像普通人一样哭泣。

失去了许多东西,我才终于发现自己其实并非一无所有。

——这是我十六岁那年冬天的故事。




写实向的灰色系轻小说,作为本身就是NEET(自称)的杉井光,在本书中对于NEET这个群体的思维、想法、生活、习性拥有自己独特的见解。不过NEET不是整本书的主题,相反是以作为准NEET的男主角鸣海的经历与思考作为整本书的内容。从一个人的浑浑噩噩到相遇开朗少女彩夏,再到一群有趣的NEET族一同经历过的风与浪。如同文中序章插图所言:“失去了许多东西,我才终于发现自己其实并非一无所有。”鸣海逐渐发现自己那空洞的人生并非如同随波逐流的行尸走肉。NEET也好,普通人也好,或许正好反映书中的一句话:“也許我的確很笨拙,但是,只要我一點一滴地做自己會做的事就夠了。”


尽管这本书在侦探推理与青春爱情的体裁中摇摆不定,尽管这本书在一些大体与细节上显得瑕不掩瑜。但是我还是很荣幸地能够观赏到这样一部作品,至少这本书能够让我重新地思考过自己的人生,以及给我们指导“成长”的定义方向。


插画方面其实岸田メル的插畫还算很精美的,不过跟本书内容一样风格也是写实向的人设风格,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和本作很搭的来。


t's the only NEET thing to do.
這是唯一值得一試的辦法

那是因為世俗之人無法理解偵探這種工作。偵探的本質是死者的代言人,將失去的語言從墓穴裡挖出,為了守護死者的名譽而傷害生者,為了安慰生者而侮辱死者,所以理應是不受歡迎也不被理解的工作……

與其同情我們,還不如別理我們。為什麼變成尼特族,那是連問也不需要問的,因為理由只有一個───神的記事本裡關於我們的那一頁是這麼寫的﹕『工作就輸了。』沒有其他的理由。

很簡單啊,藤島同學也做得到喔。生氣的時候就像一般人一樣怒吼,高興的時候就像一般人一樣大笑,有想要的東西說出來就好了。

這世上只有兩種工作可以對已經死亡或是失去的事物做些什麼,那就是作家和偵探;作家可以在夢中讓它們復活,偵探可以把它們從墳墓裡挖出來還原真正的訊息。這是宗教領袖、政客、葬儀社或是消防隊都做不到的事。








初尝了第二卷,发觉整体感觉与剧情氛围与上一卷走向一个分岔道,其实第一卷可以完全成为一个独立的故事,也就是说一卷完结的话给我感觉或许还好一点,即使对第一卷某个喜欢的角色的遭遇依存着怨念......







4 条评论:

  1. 感覺最近越來越多都喜歡把OTAKU或者NEET作為題材來寫唉。但是描繪的再怎麼玄乎,“工作就輸了”這種精神的逃避現實本質還是在那裡不會變。嗯,說出這種話的我,也已經是個俗人了大概……被逼的啊,大家都是被逼的

    回复删除
  2. 正如鸣海曾经吐槽曰:「喔——他们从以前就常搞这些事。虽说是帮爱丽丝的忙,我倒觉得可以做到那种地步不如去工作呢!」。NEET們個個神通廣大不過就是不會用在正事上,說實話就是爲了NEET而NEET,這就是設定上最值得吐槽的地方,真正的NEET也就只有第一卷的阿俊,不過下場就。。。警示阿,這是警示阿!!

    回复删除
  3. 我是地球

    这本相当不错看-3-

    回复删除
  4. 彩夏復活了~滿賽\(≧∀≦)/

    回复删除